被箍进他怀抱的那一刻,我的心跳似乎停了。

    我没出息,总是辜负我妈的期望。

    一个晚上,整整一个晚上,我半梦半醒,昏昏沉沉,仿佛回到十七八岁,又生怕自己回到了十七八岁。天蒙蒙亮时,我彻底醒了过来。

    我知道,我得快点离开了。

    为了那一个拥抱,我不惜假装梦游,再待下去,不知道我还会做什么。

    轻手轻脚地下床,火速钻进自己的卧房,把门反锁好后,我开始整理行李。睡衣丢在地上,我赤裸着上半身拉开衣柜,扒拉了几下,衣服没乱,我的脑子里却一团乱麻。

    我已经二十四岁了,我哥依旧会把我抱到房间,在我睡觉时拥抱我。

    我闭上眼睛,深呼吸了一下。

    朦胧的衣柜里,竖直悬挂的衣物整整齐齐,最里面几件秋冬的外套还罩着防尘套。

    虽然我回到家后没找到那套只属于我的杯具,但衣柜里有这么多符合我尺码的衣服,我哥也是早做好了收容我的打算。同父异母,相差六岁,他对我也算仁义尽至。

    但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,我也应该有。

    我改了名字,有工作,有存款,在外面自己住也没饿死。我甚至还结交了两个朋友,燕林哲,丢丢。假如加上我带的班级的语文老师刘静渊我借过她雨伞,她借过我会议笔记,我就有三个朋友了。

    要不是遇见张奕华这个傻X,我应该会一直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,争取每年新认识一个朋友,不限人类麻雀或猫狗。

    按理说,我已经可以脱离了过去的阴影,我完全有资本重新开始,做一个崭新的人。

    我也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活足够坚实,足够我见到我哥时不卑不亢。

    可就一个偷来的亲密动作,仍然使得过去的不甘和怨恨卷土重来,搞得我心里地动山摇。